1、江西赣州黄某涉嫌恶势力犯罪、高利转贷、骗取贷款、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盗窃、窝藏案;
2、湖北省政法委督办湖北恩施蔡某、杨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抽逃出资、强迫交易、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故意伤害、挪用资金、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行贿案,担任第二被告杨某(被告蔡某之妻)的辩护人;
3、云南曲靖刘某平、刘某福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案,担任第二被告刘某福(被告刘某平弟弟)的辩护,一审宣威市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本案不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成功“摘黑”;后参与二审辩护,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
4、河南安阳肖某锋涉嫌重大安全事故罪不起诉案;
5、北京孙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不起诉案;
6、湖北袁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不起诉案;
7、北京谢某涉嫌诈骗案,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采纳法律意见,决定不予批捕,成功办理取保;
8、北京康某涉嫌职务侵占案,朝阳区人民检察院采纳法律意见,决定不予批捕,成功办理取保;
9、北京刘某涉嫌容留卖淫案,将辩护工作的重心放在审前,终公诉机关顺义区人民检察院采纳法律意见,突破原定量刑,从宽处罚,向法院出具十个月的量刑建议。
10、河北王某喜涉嫌骗取出口退税案,公诉机关出具六至七年的量刑建议, 经辩护工作,故城县人民法院终采纳辩护意见,判处缓刑;
11、北京王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数亿元,税额近亿元,承办检察官为全国检察系统的业务专家。经过法理释明与探讨,终承办检察官认可并采纳法律意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王某决定不起诉。
12、北京赵某涉嫌危险驾驶罪(醉酒驾车)不起诉案。
13、绵阳王某、张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公诉机关对张某提出有期徒刑七至九年的量刑建议,本人作为张某的辩护人,通过大量的辩护工作,终为张某打掉一个罪名、一个犯罪事实,将其判决量刑大幅度地降低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当事人及家属对于辩护工作给予了高度认可和评价。
2019年7月-2024年10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24年10月-至今 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法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