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为杰

创始人
刑事法律事务
  • 北京
  • jiagnweimin@hoolawyer.com
  • 基本信息

    蒋为杰律师,2005年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到北京市某法院刑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

    2022年辞职。现为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刑辩学院院长。

  • 代表业绩

    李某某交通肇事无罪案(宣告无罪);

    郝某某强奸无罪案(宣告无罪);

    聂某某受贿无罪案(宣告无罪);

    张某某故意伤害无罪案(宣告无罪);

    张某某违法发放贷款无罪案(检察院撤诉);

    李某某盗窃无罪案(检察院撤诉);

    白某某违法发放贷款案(免予刑事处罚);

    宫某某信用卡诈骗案(免予刑事处罚);

    刘某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判处缓刑);

    李某某挪用公款案(国家监察案); 

    民政系统系列贪污案;

    税务系统系列受贿案;

    侯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张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林某某集资诈骗案。

  • 荣誉奖项

    在《法律适用》《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审判前沿》等期刊发表《刑事涉案财物没收的规制》等文章40余篇。出版《刑案研解》(独著)一部,《法官、检察官办案经验》(合著)三部。曾先后被聘任为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兼职教师,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等院校硕士生校外导师,中央民族大学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虚假诉讼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 教育背景

    中国人民大学   硕士研究生

  • 电话:+8610-86226786
  • 邮箱:hoolaw@hoolawyer.com

浩略律师事务所 ©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2010761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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