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琦

创始合伙人、主任
刑事法律事务、刑民交叉业务
  • 北京
  • chenqi@hoolawyer.com
  • 基本信息

    陈琦,男,汉族,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法学硕士,现任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高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控告申诉检察专家咨询库”专家,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律师库成员律师,《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律师,同时担任复旦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工商大学等院校特邀研究员、导师。在北京执业15年,擅长商事犯罪、职务犯罪、涉黑涉恶犯罪以及常见多发刑事犯罪的预防与辩护,办理多起具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


  • 毕业院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刑法学硕士


  • 执业领域

    商事犯罪、职务犯罪、涉黑涉恶犯罪以及常见多发刑事犯罪的预防与辩护


  • 社会职务

    高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控告申诉检察专家咨询库”专家;


    高人民法院志愿服务专家律师团成员;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律师库成员律师; 


    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律师; 


    复旦大学司法与诉讼制度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实务导师; 


    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实践导师;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智元法律课堂智库专家; 


    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


  • 曾任职务

    第九届全国律师协会律师行业规则委员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商事犯罪预防与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第四届朝阳区律师协会律师代表、刑事业务研究会副主任;


    第二届海淀区律师协会律师代表;


    京师(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京师党总支第七党支部书记;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义务宣传员;


  • 所获荣誉

    2025年6月被评为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2024年6月被评为北京市朝阳区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2015-2018年度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行业贡献奖;


    蒋春梅涉嫌诈骗案被评为“中律评杯”2018年度十大诈骗犯罪辩护案例;


    中国法律年鉴“优秀刑辩律师”


  • 主要业绩

    1、重庆打黑王某绮组织卖淫案;


    2、李某一强奸案侦查阶段; 


    3、“七二血案”的王某杀秦皇岛中级法院法官案;


    4、公安部挂牌督办的CSDA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5、北京胡某涉嫌诈骗宣告无罪案(涉案金额 693 万,2014 年被北京市三中院宣告无罪);


    6、建国以来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的第四起刑事案件周运猛抢劫案,高院采纳辩护意见驳 回高检抗诉;


    7、有“天下司”之称的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原司长曹某庆受贿案; 


    8、关某向原国家统计局局长王保安行贿案; 


    9、上市公司腾某创新涉嫌向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某明单位行贿 案;


    10、被称为建国以来涉案人数多,金额大的非法集资案“E 租宝”案; 


    11、中央某部委处长曹某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被不起诉案;


    12、中央某部委处长陈某涉嫌抢劫被不起诉案; 


    13、北京某大学大二学生王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被判处缓

    刑案;


    14、中纪委督办内蒙古万某涉嫌玩忽职守、贪污、挪用公款、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单位行贿案;(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8年,经辩护二审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判决有期徒刑14年,检察院提起抗 诉,二审终判决有期徒刑12年,取得显著效果)


    15、辽宁丹东陶某涉嫌恶势力犯罪、故意毁坏财物被不起诉案;


    16、北京赵某涉嫌抢劫案,一审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认定赵某构成抢劫 罪,二审北京市三中院改变定性,认定赵某构成盗窃罪(实报实销);


    17、北京李某飞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高达10.79亿, 2021年10月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告缓刑;


    18、北京市蓝某泰克科技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孔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案值1700万。2021年11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启动对本案公司进行企业合规,同时孔某被变更强制措施恢复人身自由;


    19、河北故城王某喜涉嫌骗取出口退税案,公诉机关出具六至七年的量刑建议,经辩护工作,故城县人民法院终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20、重庆韩某涉嫌集资诈骗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认为韩某作为重庆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伙同公司其他人员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18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辩护,终重庆市五中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变更韩某的罪 名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使得韩某的量刑大幅度降低;


    21、郑某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辩护,在第二被告康某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的情况下,郑某波作为被告被判处缓刑,此案终实现有效辩护;


    22、北京市海淀区林某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高达百亿元,系当地司法机关重点关注的非法集资案件;


    23、北京门头沟珠江村镇银行董事长谢某及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下属控股公司涉嫌违法发放贷款、贷款诈骗等窝案,经辩护,北京市检察院分院对于谢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24、北京通州某派出所副所长杨某涉嫌组织卖淫、徇私枉法案,两个罪名所涉犯罪事实分别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经辩护, 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打掉组织卖淫罪,检察机关仅以单个罪名徇 私枉法罪起诉。


    25、在河南中牟某银行多名高管涉嫌违法发放贷款案中,为第二被告即涉案银行副行长王某进行辩护,中牟县法院在对被告(涉案银 行另一位副行长)判处实刑有期徒刑七年的情况下,对第二被告王某判处缓刑,此案终实现有效辩护。


  • 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1、中央政法委督办黑龙江呼兰“四大家族”之一于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妨害公务、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占用农用 地、虚开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串通投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职务侵占案,担任被告于某的辩护人;


    2、公安部首批督办河南商丘陈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 破坏生产经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骗取贷款、妨害公 务、聚众斗殴、逃税案,担任被告陈某的辩护人;


    3、湖北省政法委督办湖北恩施蔡某、杨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抽逃出资、强迫交易、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故意伤害、挪 用资金、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行贿案, 担任第二被告杨某(被告蔡某之妻)的辩护人;


    4、云南曲靖刘某平、刘某福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 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案,担任第二被告刘某福(被告 刘某平弟弟)的辩护人,一审宣威市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本案不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成功“摘黑”;后经二审辩护,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全案发回重审;


    5、四川绵阳王家兄弟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 担任被指控为组织、领导者的被告王某杰的辩护人。


  • 主要著作

    1、死刑制度考察——兼评中国死刑制度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河 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04 年第 2 期;


    2、重典治吏与法治——现代反腐倡廉之文化选择及其他. 四川 警察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 年第 2 期;


    3、比例原则及其在刑事强制措施中的适用.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 学校学报. 2005 年第 2 期;


    4、普通高职高专职业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 财经管理系列《新编 经济学基础》副主编,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12 年 7 月;


    5、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系列丛书 《刑事有效辩护案例精 选(辑)》副主编,法律出版社,2022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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