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商事犯罪预防与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十二届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企业家权益保护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
1、重庆打黑王紫绮组织卖淫案;
2、李天一强奸案侦查阶段;
3、举国震惊,被称为“七二血案”的王强杀秦皇岛中级法院法官案;
4、公安部挂牌督办的CSDA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5、北京胡某涉嫌诈骗宣告无罪案(涉案金额 693 万,2014 年被北京市三中院宣告无罪);
6、建国以来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的第四起刑事案件周运猛抢劫案(前三起为江青、林彪案、刘涌案和马乐案),高院采纳辩护意见驳回高检抗诉;
7、有“天下司”之称的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原司长曹长庆受贿案;
8、关某向原国家统计局局长王保安行贿案;
9、上市公司腾信创新涉嫌向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单位行贿案;
10、被称为建国以来涉案人数多,金额大的非法集资案“E租宝”案;
11、中央某部委处长曹某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被不起诉案;
12、中央某部委处长陈某涉嫌抢劫被不起诉案;
13、北京某大学大二学生王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被判处缓刑案;
14、中纪委督办内蒙古万某涉嫌玩忽职守、贪污、挪用公款、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单位行贿案;(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8年,经辩护二审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判决有期徒刑14年,检察院提起抗诉,二审终判决有期徒刑12年,取得显著效果)
15、辽宁丹东陶某涉嫌恶势力犯罪、故意毁坏财物被不起诉案;
16、北京赵某涉嫌抢劫案,一审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认定赵某构成抢劫罪,二审北京市三中院改变定性,认定赵某构成盗窃罪(实报实销);
17、北京李某飞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高达10.79亿;
18、北京市蓝斯泰克科技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孔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案值1700万。2021年11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启动对本案公司进行企业合规,同时孔某被变更强制措施恢复人身自由;
19、河北故城王某喜涉嫌骗取出口退税案,公诉机关出具六至七年的量刑建议,经辩护工作,故城县人民法院终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20、重庆韩某涉嫌集资诈骗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认为韩月作为重庆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伙同公司其他人员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18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辩护,终重庆市五中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变更韩某的罪名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使得韩某的量刑大幅度降低;
21、郑某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辩护,在第二被告康某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的情况下,郑某波作为被告被判处缓刑,此案终实现有效辩护;
22、北京市海淀区林某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高达百亿元,系当地司法机关重点关注的非法集资案件;
23、北京门头沟珠江村镇银行董事长谢某及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下属控股公司涉嫌违法发放贷款、贷款诈骗等窝案。
1、中央政法委督办黑龙江呼兰“四大家族”之一于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妨害公务、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占用农用地、虚开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串通投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职务侵占案,担任被告于某的辩护人;
2、公安部首批督办河南商丘陈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破坏生产经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骗取贷款、妨害公务、聚众斗殴、逃税案,担任被告陈某的辩护人;
3、湖北省政法委督办湖北恩施蔡某、杨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抽逃出资、强迫交易、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故意伤害、挪用资金、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行贿案,担任第二被告杨某(被告蔡某之妻)的辩护人;
4、云南曲靖刘某平、刘某福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案,担任第二被告刘某福(被告刘某平弟弟)的辩护人,一审宣威市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本案不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成功“摘黑”;后经二审辩护,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全案发回重审;
5、四川绵阳王家兄弟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担任被指控为组织、领导者的被告王某杰的辩护人。京0105刑初1962号;
6、林某职务侵占案;案号镇检公诉刑不诉[2019]39号;
7、郑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5)迎刑初字第786号;
8、蒋某诈骗案;京大检公诉刑不诉(2018)55号不起诉决定书;
9、万某玩忽职守、贪污、挪用公款案;(2018)内7101刑初5号。
2015-2018年度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行业贡献奖;
蒋春梅涉嫌诈骗案被评为“中律评杯”2018年度十大诈骗犯罪辩护案例;
中国法律年鉴“2019年度优秀刑辩律师。
2008年9月-2017年11月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17年11月-2024年9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24年9月至今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 创始合伙人、主任